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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英文名:Shandong Foreign LanguagesVocational College 简称:“山外” 所在地:日照 院校代码:13387 类型:综合类

省属专科
  •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政策,根据社会需要、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法招生。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87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七条批准成立时间:2005年8月10日     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第八条学校简介。办学条件:学校占地1007.1亩,建筑面积35.0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815.98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112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建有国际贸易、金融、同声传译、数字媒体等105个实验实训室,有大连商品交易所、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262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200余家企业签订毕业生实习就业合作协议书。学校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优良的条件。院系、专业设置:学校现设有外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旅游学院、金融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公共教学部等8个院部,开设涉外经济管理类、应用外语类、外事服务类、电子信息类等统招专业41个。经过多年发展,学校已构建起以外经贸类专业为龙头、以应用外语类专业为依托、以管理和涉外服务类专业为两翼、以信息技术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建有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成人高等教育特色课程3门,参与建设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资源库课程2项。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2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教师20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311人“双师型”教师258人,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168人,另有外籍教师21人。学院拥有一批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和行业知名专家。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全国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培养模式:学校始终坚持“道德为本、能力至上、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按照“1+4+1”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即一身正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质;具备外语听说、中文写作、信息技术应用、人际沟通四项通用能力;掌握一项熟练的职业技能),实施“学中用、用中学、精讲多练、学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具备较高的人文素养、扎实的职业技能和过硬的现代化通用技能,提升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其成长为面向基层管理和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办学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地方;坚持强化优势、凝练特色、错位发展的办学方略。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发展,鼓励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思路,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坚持市场化定位、法制化管理、差异化发展、特色化服务、国际化视野,发挥办学优势,培养思想品德好,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努力建设一所外语外贸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高职院校。就业措施:学校深入贯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模式,构建“校中企、企中校”的校企合作格局,通过注册成立校内公司、吸引企业入校、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订单式培养等四种方式,形成了每个专业至少有2-3个实习实训基地、每个学科门类至少有1个对口紧密的行业或企业的校企合作格局,将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生产流程相融合,实现了企业有课堂、实训有平台、技术有指导、能力有考核,形成“产学研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校企一体、产教融合、协同创新、互惠多赢”的良好局面。开展生源地就业工程、名企定向工程、海外就业工程和创新创业教育工程等四大工程,保障毕业生的实习和就业。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设立创业学院,为学生提供创业场地;与北大青鸟、清华大学国家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研究院、百度营销大学、日照创业大学等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大力开展海外就业工作,通过与加拿大环球时报、威海国际、威海恒德、烟台国际、瑞平国际、新加坡职总恒习、澳大利亚酒店协会、中国友协等单位合作共建涉外人才培养输送基地,积极构建国际一体化就业市场。目前学生海外就业目的地国家有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德国、韩国、日本、阿联酋、卡塔尔、俄罗斯等十几个国家。学校大力实施办学国际化战略,形成了引进国际先进办学理念、引进国外优秀师资、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和送学生留学、送学生海外就业、送教师海外进修的“三引三送”的国际化办学之路。与65所海外高校结为姊妹学校,与韩国仁德大学共同发起成立“AU+亚洲大学联盟”,在欧美、亚洲、澳洲等地区的10个国家开拓就业渠道,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大大提升了国际化办学水平。近几年累计向国外输送留学生400多名,近200名学生赴海外高端就业。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6.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二条学校现有高职(专科)招生专业(学制三年)37个,分别为: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应用德语、应用俄语、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阿拉伯语、旅游英语、应用泰语、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市场营销、质量管理与认证、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计、旅游管理、餐饮管理、空中乘务、酒店管理、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证券与期货。第十三条招生专业与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招生录取第十四条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招生的各种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无专业语种或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七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八条学校在各省高考成绩达到当年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相应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调档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第十九条学校录取规则。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各省相应批次的进档考生中,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院校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在进档考生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志愿,依次录取剩余考生,直至计划满额。2.按照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优先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相应专业额满,依次安排考生剩余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调剂者,随机调剂至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3.为保障学校录取率和招生计划的执行效率,在相应政策允许的省份录取中,学校于各批次投档结束,在考生本人和家长出具书面材料后,对不来校报到的考生做退档处理。4.因考生不服从调剂退档造成的计划缺额,按各省相关政策,依分数高低顺序录取递补考生,递补考生只能安排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5.艺术类专业按照当年《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6.录取相同条件的考生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技能情况(针对春季高考考生)等因素,择优录取。7.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各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8.录取中考生各项加、降分情况按照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第二十条录取结果的查询和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第六章  学费及其他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二条学校收费标准。1.我校2017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规定执行,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2.住宿费普通间每生每年1200元。此外,学校设有差异化的住宿条件,学生入学后自愿选择。3.退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奖优助困,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学校依据相关政策,协助在校生办理助学贷款。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学历证书颁发机构和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七章  地址及联系方式第二十六条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邮政编码:276826联系电话:0633-81096668109077传 真:0633-8109077网 址:www.sdflc.com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政策,根据社会需要、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法招生。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87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七条 批准成立时间:2005年8月10日     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第八条 学校简介办学条件:学校占地67.14万平方米(1007.1亩),总建筑面积35.0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505.88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113.2万册、电子图书14.9TB(120万册);建有国际贸易、金融、同声传译、数字媒体等115个实验实训室,有大连商品交易所、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262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优良的条件。院系、专业设置:学校现设有外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旅游学院、金融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公共教学部等8个院部,开设涉外经济管理类、应用外语类、外事服务类、电子信息类等统招专业41个。经过多年发展,学校已构建起以外经贸类专业为龙头、以应用外语类专业为依托、以管理和涉外服务类专业为两翼、以信息技术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建有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省级成人高等教育特色课程3门,参与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项目2项、省级项目1项。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4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教师21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79人,“双师型”教师231人,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149人,另有外籍教师21人。学院拥有一批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和行业知名专家,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办学定位: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地方,坚持强化优势、凝练特色、错位发展。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发展、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思路,立足日照,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坚持市场化定位、法制化管理、差异化发展、特色化服务、国际化视野,发挥办学优势,培养思想品德好,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努力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高职院校。培养模式:学校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外语+职业、专业+外语”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精讲多练、学用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思想品德好,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办学道路:国际化是外语、经贸类院校发展的必由之路。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畅通了“三引三送”的国际化办学道路,即引进国外先进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引进国外优质教师教材等资源、引进国外留学生,送学生国外留学、送学生国外就业、送教师境外进修。就业措施:学校就业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全员参与就业,全过程指导就业,全方位实现就业,努力打造“作风朴实、基础扎实、工作务实、做人踏实”的毕业生就业品牌。一是开设“名企定向班”。先后开设山东华信班、百度精英班、北京通航班、济南舜和班等“名企定向班”,实现学业与就业无缝对接。二是实施“海外就业工程”。充分依托外语优势和海外资源,拓宽毕业生在新加坡、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美国、阿联酋、泰国等国家的就业渠道,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三是实施生源地就业工程。与首都机场、海尔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山木教育、上海宝信软件等几十家大型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促进学生就业。四是拓宽校企合作渠道。与农业银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代威亚汽车发动机(山东)有限公司等260余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就业工作成效显著。五是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设立创业学院,线上依托用友新道、清华大学创e+等平台,线下与百度营销大学、日照市创业大学等开展合作,依托创新创业特训营、创业大讲堂等,年培训1500余人;建成17400平方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训中心,与阿里学院、山东网商集团、浙江阿曼达国际集团等企业共建创业基地,已培育200多个创业项目、68家实体店铺、500余家网店。创新创业成果显著,涌现出“日照市首届十大励志青年”王燕以及邢义栋、赵易龙、李俊男、史云鹏等一批创业典型。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6.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2018年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三条 学校2018年在各省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公布为准。第五章  招生录取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8年招生的各种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无专业语种或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七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在各省高考成绩达到当年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相应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调档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规则。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院校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在进档考生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志愿,依次录取剩余考生,直至计划满额。2.按照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优先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相应专业额满,依次安排考生剩余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调剂者,随机调剂至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4.因考生不服从调剂退档造成的计划缺额,按各省相关政策,依分数高低顺序录取递补考生,递补考生只能安排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5.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6.录取相同条件的考生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情况(针对春季高考考生)等因素,择优录取。7.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各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8.录取中考生各项加、降分情况按照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的查询和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学校咨询电话等。第六章  学费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1.我校2018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规定执行,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2.住宿费普通间每生每年1200元。此外,学校设有差异化的住宿条件,学生入学后自愿选择。3.退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奖优助困,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学校依据相关政策,协助在校生办理助学贷款。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学历证书颁发机构和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七章  地址及联系方式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邮政编码:276826联系电话:0633-8109666、8109077传 真:0633-8109077网 址:www.sdflc.com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政策,根据社会需要、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           学校代码:13387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第七条 批准成立时间:2005年8月10日           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第八条 学校简介办学沿革: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建校于2005年,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院。办学条件:学院占地68.24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5.0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574.75万元,纸质图书115.44万册;建有“日照市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贸易、金融、同声传译、数字媒体等115个实验实训室;有大连商品交易所、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200余家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充分满足学生实训实习需要。学院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优良的条件。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1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88人,“双师型”教师236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培养模式:学院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外语+职业、专业+外语”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精讲多练、学用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思想品德好,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自办学以来,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发展、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脚踏实地、放眼世界,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努力为社会培养急需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学院是“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日照市外向型经济研究基地”“日照市外语外宣研究基地”。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山东最具办学特色高职院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等100余项荣誉。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审定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招生办公室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二条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招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招生录取第十三条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第十四条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招生的各种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无专业语种或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六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七条学校在各省高考成绩达到当年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相应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调档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第十八条学校录取规则。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院校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2.按照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优先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相应专业额满,依次安排考生剩余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调剂者,随机调剂至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4.因考生不服从调剂退档造成的计划缺额,按各省相关政策,依分数高低顺序录取递补考生,递补考生只能安排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5.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6.录取相同条件的考生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情况(针对春季高考考生)等因素,择优录取。7.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各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8.录取中考生各项加、降分情况按照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第十九条录取结果的查询和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学校咨询电话等。第六章  学费及其他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一条学校收费标准。1.我校2019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规定执行,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2.住宿费普通间每生每年1200元。此外,学校设有差异化的住宿条件,学生入学后自愿选择。3.退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奖优助困,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学校依据相关政策,协助在校生办理助学贷款。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四条学历证书颁发机构和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七章  地址及联系方式第二十五条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邮政编码:276826联系电话:0633-8109666、8109079传 真:0633-8109077网 址:www.sdflc.com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本科)负责解释。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6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08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五条 学院代码:13387第六条 主管部门:日照市人民政府第七条 业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八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第九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第十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十一条 办学特点: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强校,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以外语类、经管类为主要学科,以外语教学、技能培养为主要特色,逐步发展完善优势学科,努力建成一所设施先进、专业突出、注重应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的现代化职业高等院校,为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有关事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十三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党委、董事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四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08年学校专科(高职)计划内招收1300人,共24个专业: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商务日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金融保险、涉外旅游、市场营销、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会计电算化、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秘、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包装技术与设计、家政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第五章 录取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专科(高职)二批第十七条 如果考生的第一志愿超过额定计划时分数自高向低录取。第十八条 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九条 自2007年开始,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我院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统一划定的投档线并取得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院,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录取专业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尽量按照学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第二十一条 录取后的学生一般不做专业调整,确需调整专业的学生,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二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山东省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也可直接登录我院校园网http://www.sdflc.com或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633)8109666查询。第六章 其它第二十四条 经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校报到,逾期报到一周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者须提前向学院请假,经学院招生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文化成绩测试。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予以退回。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和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语言类专业6000元/年,经济类专业5500元/年,计算机类专业5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1000-1200元/人/年。第二十七条 退费标准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鲁价费发[2004]55号文《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学员因自身原因退学,应根据以下情况核退部分所收学费、住宿费:属学历教育的学生注册入学后,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设有奖学金及奖励机制,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学院依据上级相关政策,结合学院情况适时办理助学贷款。第二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三十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网站:www.sdpec.edu.cn”。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2008年3月详情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09-04-15
第一章 总则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运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五条 学院代码:13387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九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一所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第十条 基本情况:学院品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自成立以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方针政策,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了以应用外语类专业为主体、以经济管理类和计算机信息类专业为两翼、以人文艺术类和涉外服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学院致力于培养“一专多能”的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积极开展双语、双证教学,全面推行1+3+1人才培养模式(即一项贯穿始终的德育与人文素质教育,三项通用技能——外语口语、计算机应用和汽车驾驶,一项专业职业技能和相应的专业基础理论),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学院立足日照、服务山东、辐射西部地区,已成为山东省重要的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省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地理环境:学院位于以“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的魅力城市——日照,生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历史悠久,文化源远。在日照大学科技园内,共同实现园区内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化和共享。日照地处山东省东南部,是山东省新兴港口城市,被誉为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日趋成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热点地区。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城市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水上运动条件,积极打造“水上运动之都”,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CCTV2004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07年度“中国人居环境奖”,展示了日照独特的城市魅力,日照正努力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滨海城市。办学条件:学院规划占地88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已经投入使用12万余平方米,学院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建设语音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功能阶梯教室和校园网、校园闭路电视系统等现代化的设施,更有各种体育娱乐设施,以满足在校学生学习、生活、锻炼的需求。师资队伍:学院着力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治学严谨、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学院聘任外籍教师授课,借鉴国外的教学与管理经验,强化学院外语氛围。同时,学院还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前来作学术交流和专题讲座,以开阔师生视野,拓宽交流渠道,增强学术氛围。专业设置:学院设有外语系、经济管理系、计算机系、人文艺术系等四大系。开设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商务日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金融保险、涉外旅游、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秘、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包装技术与设计等28个专业,各专业都按就业要求设置了不同的职业方向,实行各专业核心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为学生的求职奠定良好的基础。学院着力打造重点专业建设,并以重点专业为龙头,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培养模式:全面推行1+3+1人才培养模式,也即一项贯穿始终的德育与人文素质教育,外语口语、计算机应用和汽车驾驶三项通用技能教育和一项专业职业技能教育,使学生具备高水平的人文素养、过硬的现代化通用技能和扎实的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学生竞争力。办学理念及发展前景:学院坚持学生为本,发展为本,质量为本的宗旨,坚持语境建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结构兴校、开放活校的办学方针,以外语语言教学环境建设和先进、完善的办学条件建设为基础,以“1+3+1”培养模式培养外语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特色,以“双师型”、“双语型”师资队伍建设为龙头,积极改善办学结构提高办学效益为手段,努力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国际化”进程为动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环境优美、特色鲜明、人才优化、结构合理的开放型、国际化的高等职业院校,成为山东省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出国人员外语培训基地、港口城市国际资讯研究基地。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党委、董事会、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五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小语种专业语种不限,应用英语及其他专业限英语。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二十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外语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2.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同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4.在第一、第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6.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办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院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对线上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学院录取的新生,由省招办在录取新生名册上盖章后,由学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部门直接寄发给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考生人事档案和报到注册等手续;学院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单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学院将加强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商务日语、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软件外包服务等专业6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金融保险、酒店管理、涉外旅游、国际商务、文秘等专业55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包装技术与设计、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等专业6800元/年;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二十七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因新生个人等原因需退学的,其所退费用按在校学习时间而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八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奖优助困。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依据上级相关政策,结合学院情况适时办理助学贷款。第二十九条招生计划:详见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指南》。第三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三十一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六章?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联系电话:0633-8109666、8109077 传 真:0633- 8109077网 址:http://www.sdflc.com 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邮政编码:276826??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09年3月?详情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4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387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邮编:276826?第六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基本情况:学院品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自成立以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方针政策,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了以应用外语类专业为主体、以经济管理类和计算机信息类专业为两翼、以人文艺术类和涉外服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学院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外向型、复合型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积极开展双语、双证教学,全面推行1+3+1人才培养模式(即一项贯穿始终的德育与人文素质教育,三项通用技能——外语口语、计算机应用和汽车驾驶,一项专业职业技能和相应的专业基础理论),使学生具备高水平的人文素养、过硬的现代化通用技能和扎实的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学院立足日照、服务山东、辐射西部地区,已成为山东省重要的应用型、外向型、复合型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省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地理环境:学院位于以“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的魅力城市——日照,生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日照地处山东省东南部,是新兴港口城市,被誉为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日趋成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热点地区。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城市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水上运动条件,积极打造“水上运动之都”,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CCTV2004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09年度“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展示了日照独特的城市魅力,日照正努力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滨海城市。办学条件:学院占地88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已建成建筑面积近1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40余万册,建有14个校内实训中心(含1个国家级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示范实训中心),77个较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3个日照市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出口带宽200M的校园网覆盖校园。学院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建设语音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功能阶梯教室、校园网等现代化的设施,满足在校学生学习、生活、锻炼的需求。师资队伍:学院着力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治学严谨、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生师比例、双师素质比例等各项重要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学院聘任外籍教师授课,借鉴国外的教学与管理经验,强化学院外语氛围。同时,学院还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前来作学术交流和专题讲座,以开阔师生视野,拓宽交流渠道,增强学术氛围。专业设置:学院设有外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五个二级学院。开设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商务日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金融保险、涉外旅游、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游戏软件、动漫设计与制作、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秘、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包装技术与设计、应用韩语(中外合作办学)等30个专业,各专业都按就业要求设置了不同的职业方向,实行各专业核心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为学生的求职奠定良好的基础。学院着力打造重点专业建设,并以重点专业为龙头,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培养模式:全面推行1+3+1人才培养模式,也即一项贯穿始终的德育与人文素质教育,外语口语、计算机应用和汽车驾驶三项通用技能教育和一项专业职业技能教育,使学生具备高水平的人文素养、过硬的现代化通用技能和扎实的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学生竞争力。办学理念及发展前景: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理念;坚持强化优势,凝聚特色,错位发展的办学方略;坚持实施“语境建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改革兴校、开放活校”五大战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山东省三个重要基地——应用型、外向型、复合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劳务输出人员外语培训基地;港口城市国际资讯研究基地。学院整体办学水平跻身于全国外语类高职院校的先进行列。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录取第十二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八条?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2、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4、在第一、第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6、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十九条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院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征询志愿,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院予以退档。第二十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五章其它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的规定执行。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商务日语、应用法语、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游戏软件、软件技术、软件外包服务等专业6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金融保险、酒店管理、涉外旅游、国际商务、文秘等专业55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包装技术与设计、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等专业6800元/年;应用韩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年。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二十四条?退学学费规定: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奖优助困,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学院依据相关政策,适时办理助学贷款。第二十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六章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邮政编码:276826?联系电话:0633-81096668109077传真:0633-?8109077网址:http://www.sdflc.com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详情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1-05-03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7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编:27682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基本情况:学院品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自成立以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方针政策,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了以应用外语类专业为主体、以经济管理类和计算机信息类专业为两翼、以人文艺术类和涉外服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学院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外向型、复合型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积极开展双语、双证教学,全面推行1+3+1人才培养模式(即一项贯穿始终的德育与人文素质教育,三项通用技能——外语口语、计算机应用和汽车驾驶,一项专业职业技能和相应的专业基础理论),使学生具备高水平的人文素养、过硬的现代化通用技能和扎实的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学院立足日照、服务山东、辐射西部地区,已成为山东省重要的应用型、外向型、复合型高素质技能 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省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地理环境:学院位于以“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的魅力城市——日照,生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日照地处山东省东南部,是新兴港口城市,被誉为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日趋成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热点地区。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城市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水上运动条件,积极打造“水上运动之都”,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CCTV2004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09年度“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展示了日照独特的城市魅力,日照正努力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滨海城市。办学条件:学院占地586亩,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40余万册,建有14个校内实训中心(含1个国家级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示范实训中心),77个较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3个日照市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出口带宽2000M的校园网覆盖校园。学院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建设语音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功能阶梯教室、校园网等现代化的设施,满足在校学生学习、生活、锻炼的需求。师资队伍:学院着力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治学严谨、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生师比例、双师素质比例等各项重要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学院聘任外籍教师授课,借鉴国外的教学与管理经验,强化学院外语氛围。同时,学院还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前来作学术交流和专题讲座,以开阔师生视野,拓宽交流渠道,增强学术氛围。专业设置:学院设有外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五个二级学院。开设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商务日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阿拉伯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金融保险、涉外旅游、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游戏软件、动漫设计与制作、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文秘、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包装技术与设计、应用韩语(中外合作办学)等32个专业,各专业都按就业要求设置了不同的职业方向,实行各专业核心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为学生的求职奠定良好的基础。学院着力打造重点专业建设,并以重点专业为龙头,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群。培养模式:全面推行1+3+1人才培养模式,也即一项贯穿始终的德育与人文素质教育,外语口语、计算机应用和汽车驾驶三项通用技能教育和一项专业职业技能教育,使学生具备高水平的人文素养、过硬的现代化通用技能和扎实的职业技能素质,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学生竞争力。办学理念及发展前景: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理念;坚持强化优势,凝聚特色,错位发展的办学方略;坚持实施“语境建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改革兴校、开放活校”五大战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山东省三个重要基地——应用型、外向型、复合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劳务输出人员外语培训基地;港口城市国际资讯研究基地。学院整体办学水平跻身于全国外语类高职院校的先进行列。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二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 2、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4、在第一、第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6、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十九条? 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院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征询志愿,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院予以退档。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的规定执行。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软件技术、游戏软件、软件外包服务、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艺术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6800元/年;应用日语、商务日语、应用德语、应用俄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阿拉伯语专业6600元/年;金融保险、涉外旅游、工商企业保险、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文秘专业6000元/年;应用韩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年。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奖优助困,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学院依据相关政策,适时办理助学贷款。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法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六章?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 8109077联系Q Q: 1913365575 1973936931传 真:0633-8109077网 址:http://www.sdflc.com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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